株洲晚报讯 3月10日晚上9时56分,市公安局石峰分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他在石峰区某小区门口被3名蒙面大汉持刀威胁,抢走9100元现金、1个金戒指。
连续四年没有“两抢”(抢劫抢夺)案件发生的石峰区,竟有如此恶劣的案件?民警立即逐级向上级汇报,石峰分局迅速成立专班,组织全局精干民警开展侦查。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民警兵分多路,勘察现场,调取周边监控,实地到小区周边走访排查。但经过初步调查,办案民警不仅没有发现该男子所说的3名蒙面大汉的踪影,也未发现嫌疑人作案痕迹,3名劫匪仿佛人间蒸发。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办案民警反复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并未出现过与报警男子口中所说的3名蒙面大汉,调查结果与其陈述严重不符,面对质询,该男子逻辑混乱,闪烁其词,难以自圆其说。在民警大量开展思想工作后,该男子最终承认自己报了假案。
原来,所谓的持刀蒙面抢劫纯属子虚乌有,这一切都是他自导自演,为了好和家里“交差”的闹剧。据该男子交代,自己平日里大手大脚,将需要作其他家用的现金吃喝玩乐挥霍掉后,由于金额较大没法和家人交差,于是便想出谎报自己被抢劫,从而能在家人面前蒙混过关。
目前,该男子因谎报警情被石峰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石峰公安提醒,报假警后果很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沈全华 王斐妮
编辑:叶莎
本文链接:https://wap.shifengnews.cn/content/646847/57/13625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