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新闻网讯 9月7日晚,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响石岭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游泳钓鱼等违法行为。
晚上9点半,执法人员在三水厂取水口附近发现有人在游泳,随后将游泳者带去问询,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当晚,执法人员还查处一名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者,生态环境部门当场立案查处,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要求其择日购300元活鱼放生,作为生态赔偿。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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