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 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乱象问题,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近日,石峰区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部署,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8月至12月。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区直行政执法单位、相关市直驻区单位,着重聚焦四个方面问题:一是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不遵守法定程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二是随意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三是机械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问题。四是逐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周蒿
编辑:仇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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