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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1-08-09 09:27:23 字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当前主城区(云龙示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暂停新冠疫苗接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目前全市城区正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为全力抗击疫情,减少因新冠疫苗接种人群聚集而发生感染的风险,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暂停主城区(云龙示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恢复接种时间另行通知。

2、已经接种过第一剂次,错过第二剂次疫苗接种时间的市民请不要担心。根据国家《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的规定,“灭活疫苗两剂间隔时间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CHO工程疫苗三剂次在6个月内完成,每两剂次间隔时间需要≥4周”。《指南》同时明确,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只要完成全程接种,同样可以激发机体产生有效的保护抗体。

3、对于有特殊需求,确实需要紧急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可以到就近区域(如渌口区、醴陵市)的接种点进行预约接种。

4、待疫情根本好转后,主城区将恢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超期未完成第二剂次或第三剂次接种的市民,将优先安排接种。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8日


来源:株洲市卫健委

编辑: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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