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 “小区不能看着好,更要住着好。抓住小区改造机遇,创建美好舒心家园,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参与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日前,石峰区在全市率先向辖内居民发出老旧小区改造倡议书, 推动这项民生工作顺利开展。
石峰区作为“先生产、后生活”的典型老工业区,辖内存在包括厂矿生活区在内的大量老旧小区。近年来,从棚改、到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再到老旧小区改造,一直围绕“安居”下功夫。
自2019年石峰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共有63个小区纳入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户数9089户。目前,已完成床单厂小区、二医院生活区、石桂小区、先锋小区等4个小区改造,让926户居民的幸福在家门口升级。
老旧小区改造,要补齐硬件短板,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挖掘空间潜力,提升居住环境。
去年,住建部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对此,倡议书特别提到,老旧小区改造,更要汇聚民智民力,实现齐抓共管:“小区是我家,改造靠大家。我们将按照中央提出的‘谁受益、谁出资’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居民主体、方案共商、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的工作原则,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需要广大居民热情参与,多提‘金点子’;施工建设需要广大居民理解配合,当好 ‘监督员’;拆违整治需要广大居民顾全大局,甘为‘调解员’;资金筹措需要居民群策群力,体现‘主人翁’;物业管理需要居民自治互动,唱响‘大合唱’。此外,小区改造过程中,因上户宣传、项目施工给大家带来的打扰和不便,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广大居民谅解。”
据悉,目前石峰区已经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按1000元/户分担改造费用(其中450元用于环保油烟机定制更换,剩余部分用于各小区(片区)规划的公共配套项目)。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分担费用按政策由政府兜底。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吴楚
编辑:仇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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