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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晚报》:疫情期间泄露他人隐私 网民刘某某被警方训诫
2020-02-05 13:45:53 字号:

株洲晚报讯  1月29日晚,石峰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网民刘某某最早在微信群中发布“株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信息”。该内部文件截图未经证实已在微信群中转发349次,文中人员的身份信息、住址等隐私信息被泄露。

1月30日,石峰分局网安大队对刘某某进行了训诫,刘某某对其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石峰网警提醒:在防疫期间,所有市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配合防控疫情工作人员对于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相关的排查和登记工作,但不应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这种私下传播不仅没有疫情防控作用,而且涉嫌违法。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肖蓉

编辑: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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