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以赴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控制疫情在我市蔓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疫情防控。本命令从2020年1月26日22:00起执行。
株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来源:株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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