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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酒疯?恶果自己尝!
2019-11-11 14:22:46 字号:

  石峰新闻网讯 人一喝了酒后,就容易犯糊涂,刘某喝酒之后,不仅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将司机给打了,又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将民警打伤。

  今天上午,石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事情要从今年7月14号晚上说起,刘某与朋友在清石基地聚会,期间喝了不少酒,散席后刘某和朋友叶某乘坐出租车回田心东站租房。而就在途中,刘某无缘无故殴打了出租车司机,司机被迫停车报警。

  见司机报警,刘某便独自一人沿路从石峰区320国道走到中车物流园门口,边走边拦路上的车辆,物流园的附近群众见到此情况后报了警。接到报警后,石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李荣涛和周佰如赶到现场,对刘某表明身份并询问情况时,刘某便口头威胁民警,并拿着手中的折叠雨伞将李荣涛的右眼戳伤。

  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回了公安机关,到案后,刘某承认了自己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出租车司机和民警的损失,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周某最终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后悔不已。该案也将择日宣判。法院将对刘某的犯罪事实,依法量刑。

  法官提醒,根据国家《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

来源:公共法制民生频道融媒体记者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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