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蓉 罗达)日前,石峰法院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严谨的风控管理体系,通过了国家公安部门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明,成为株洲地区首家通过信息安全三级等保测评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黑客攻击和入侵事件时有发生。2017年6月1日施行的《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同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中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别进行保护的一项工作。
石峰法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高法院要求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针对执行指挥系统进行了测评整改,石峰区法院信息系统中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制度等层面的安全等级取得了较大的提升,信息安全防御水平大大增强,让石峰区法院的网络安全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来源:石峰法院
作者:谭蓉 罗达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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