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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搬迁期间 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
2017-05-02 15:36:37 字号:

       株洲晚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申明)4月29日,“五一”小长假第一天,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挥部,入企工作人员袁艺文指纹打卡后,就来到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指挥部文件,并强调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清水塘老工业区关停搬迁企业环保、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各类生产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石峰区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挥部下发相关通知。

  通知规定,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环保、安全生产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关停搬迁前,要进一步认真排查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根据各种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在关停搬迁的过程中,拆除施工作业涉及特殊作业的,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对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企业要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方案报区安监部门和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备案。搬迁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或不明情况,企业要及时应对处置,同时向安监和环保部门报告;在关停搬迁启动后至交接验收前,企业要指派专人对原厂区进行值守,严禁出现无人管理的空档期。

  从4月20日起,对已经完成关停搬迁的企业,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巡查,重点查有无残渣废液、有无安全隐患、有无专人值守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同时,公安部门将对清水塘老工业区范围进行重点防控,严厉打击入企偷盗、恶意破坏等不法行为。

来源:株洲晚报5月1日A03版

作者:李卉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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