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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牵头 无物业管理小区实行居民自治
社区牵头 无物业管理小区实行居民自治
2015-12-24 17:16:26 字号:

  石峰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欢莲)北岭社区新苑小区属无物业管理小区,原业主委员会任期五年届满,多年来居民面对的不仅是一个“脏乱差”的小区,而且停水、停电下水道堵塞等。近日,社区通过组织协调,帮助居民成立了新苑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居民实行自治管理。

  北岭社区从2015年10月开始筹备新苑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书记邹爱华多次组织召开新苑小区业主代表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及建议,在石峰区物业办、街道城管办领导的指导下,通过居民推荐或自荐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通过公布等一切流程,由小区居民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于12月18日的流动票箱选举、19日的现场选举,终于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于12月21日召开业主委员会成员会议,选出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3人。

  社区书记邹爱华说:“为了让业主委员会更好地为居民服务,这就需要业主们的努力,首先在意识上要肯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于经过严格法律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要维护他们的权益和地位。同时,社会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则,以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的权利、责任和职能,实现对于业委会的监督。”

  

 

  投票选举现场

来源:田心街道北岭社区

作者:方欢莲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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