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石人常发〔2014〕8号
关于刘聪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2014年4月24日株洲市石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聪明同志为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红雨同志为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聪明同志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兰 静同志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4日
来源:
编辑:谭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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